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 |
1. 一般情況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注意:合同自承諾生效時成立。 2. 附條件,附期限的合同(特殊情況下): (1)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有可能發(fā)生,也有可能不發(fā)生)。如結(jié)婚之日怎么怎么滴。 (2)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期限可以是確定的,也可以是不確定的)。如死亡之日怎么怎么滴。 | |||||||||||
無效合同 |
1.哪些是無效的合同 |
(1)一方脅迫,欺詐的,損害國家利益的。注意: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屬于可撤銷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惡意)。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注意:不包括地方性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 (6)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注意:當事人超越經(jīng)營范圍的,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jīng)營,特許經(jīng)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經(jīng)營規(guī)定的除外。 | ||||||||||
2.部份無效合同 |
不影響其他部份的 (1)約定了免除或者限制當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應承擔責任的條款。 (2)約定了免除或者限制人身傷害責任的條款。 (3)約定了違法的違約責任或者解決爭議的方式。 (4)約定了免除或者限制法律禁止免除或者限制的責任條款。 | |||||||||||
3.免責條款的無效 |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的。 | |||||||||||
可撤銷合同 |
可以撤銷,也可以不撤銷。本質(zhì)是有效的,只是意思表示不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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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
1.效力待定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不相適應的合同,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 (1)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個月內(nèi)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即為有效合同。 (2)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 |||||||||
2.直接有效 |
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直接有效,不必經(jīng)法定代理人的追認。 | |||||||||||
無權代理 |
1.本人的追認權 |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的行為,只有經(jīng)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 ||||||||||
2.相對人的催告權和撤銷權 |
(1)催告權: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nèi)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2)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注意,撤銷權行使的條件: (1)只有“善意相對人”才可以行使撤銷權,惡意的,不能行使撤銷權。 (2)撤銷權的行使必須是被代理人行使追認權之前,如已行使了追認權,則代理行為確定有效,此時善意相對人不能行使撤銷權。 提示:只有“善意”相對人才可以行使撤銷權。相對人無論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權。 | |||||||||||
無權處分 |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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