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處縣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備建筑業(yè)施工(安裝)資質,2009年發(fā)生經營業(yè)務如下:
(1)總承包一項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9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3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又將總承包額的三分之一轉包給某安裝公司(具備安裝資質),轉包合同記載勞務費1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2000萬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中,4000萬元由建筑工程公司自產貨物提供,2000萬元由安裝公司自產貨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產貨物涉及材料的進項稅額236萬元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相關的運輸費用30萬元有合法票據(jù)。
(4)建筑工程公司內設非獨立核算的賓館,全年取得餐飲收入80萬元,歌舞廳收入60萬元,臺球和保齡球收入12萬元。
(說明:歌舞廳按20%稅率,臺球和保齡球按5%稅率。增值稅按一般納稅人計算征收)
根據(jù)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有關納稅事項,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shù):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2)建筑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4)建筑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建筑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347040205]
『正確答案』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9000-4000-3000)×3%×(1+5%+3%)=60+3+1.8=64.8(萬元)
(2)建筑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1000×3%×(1+5%+3%)=30+1.5+0.9=32.4(萬元)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4000÷(1+17%)×17%-236-30×7%=343.10(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343.10×5%+343.10×3%=17.16+10.29=27.45(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343.10+27.45=370.55(萬元)
(4)建筑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9000×0.3‰+3000×0.3‰=3.6(萬元)
(5)建筑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納的營業(yè)稅=80×5%+60×20%+12×5%=16.60(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應納的賓館收入的城市維護建設稅=16.60×5%=0.83(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應納的賓館收入的教育費附加=16.60×3%=0.50(萬元)
建筑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16.60+0.83+0.50=17.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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