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函數調用
函數被定義以后,凡要實現(xiàn)函數功能的地方,就可簡單地通過函數調用來完成。按函數調用在程序中的作用,有兩種不同類型的應用:
(1)函數調用只是利用函數所完成的功能。此時,將函數調用作為一個獨立的語句。其調用的一般形式為
函數名(實際參數表);
這種應用不要求或程序不利用函數的返回值。如程序中經常調用格式輸入函數scanf()和格式輸出函數printf()等。
(2)函數調用是利用函數的返回值。其調用的一般形式為
函數名(實際參數表)
這種應用是利用返回值繼續(xù)進行表達式的計算,或輸出函數返回值等。
函數調用時提供的實際參數按它們出現(xiàn)的順序與函數定義中的形式參數-一對應,并要求實際參數類型與其對應的形式參數類型相一致。一般情況下,函數調用應為函數定義中的每個形式參數提供實際參數,當有多個實際參數時,實際參數之間用逗號分隔。
函數調用的執(zhí)行過程描述如下:
(1)為函數的形式參數分配內存空間;
(2)計算實際參數表達式的值,并將實際參數表達式的值賦給對應的形式參數;
(3)為函數的局部變量分配內存空間;
(4)執(zhí)行函數體內的語句序列;
(5)函數體執(zhí)行完成,或執(zhí)行了函數體內的return語句(若return語句帶表達式,則計算出該表達式的值,并以此值作為函數的返回值)后,釋放為這次函數調用分配的全部內存空間;
(6)將函數值(如果有)返回到函數調用處繼續(xù)執(zhí)行。
下面以簡單的程序例子說明函數調用的執(zhí)行過程。
【例6.l】函數調用時,由實際參數向函數形式參數傳遞值的示意程序。
# include
double x,y,d;
double min(double a,double b)
{double temp;
temp=a> b? b :a;
return temp;
}
void main()
{ printf(“Enter x, y.\n”);
scanf(“%lf%lf”,&x,&y);
d=min(x,y);
printf(“MIN(%.3f,%.3f=%.3f\n”, x, y,d)
}
以上示意程序的大致執(zhí)行過程如下:
首先執(zhí)行主函數的第一個語句,調用格式輸出函數輸出提示信息。接著調用格式輸入函數,等待用戶輸入數據。用戶看到程序輸出的提示信息,輸入數據,輸入的數據被格式輸入函數所接受,并將輸入數據譯成內部形式后,存入變量X和y。接著執(zhí)行賦值語句,求右瑞表達式的值。該表達式以x和y的值為實際參數,調用函數main()。對函數min()的調用發(fā)生時,系統(tǒng)先保留好控制的返回點。在執(zhí)行被調用函數min()之前,先為函數的形式參數a和b分配存儲單元,并以它們對應的實際參數表達式的植給它們賦初值。接著為函數內部的變量(稱為局部變量)分配存儲單元。之后才開始執(zhí)行被調用函數體中的語句。執(zhí)行完函數體的語句,或執(zhí)行了return語句,函數準備返回。在返回之前先將形式參數和局部變量所占用的存儲單元全部釋放。函數返回時,將函數的返回值帶回調用處,從原先保留的控制返回點,繼續(xù)執(zhí)行,將函數調用的返回值存于變量d,輸出結果,結束程序。綜上所述,函數調用時,系統(tǒng)要做許多輔助工作,函數調用時發(fā)生的數據傳遞最主要的是實際參數向形式參數傳遞數據和函數的返回值傳遞給調用處。為正確編寫函數,實現(xiàn)函數調用所希望的要求,需正確了解以下幾項內容:
(1)當函數執(zhí)行return語句或執(zhí)行完函數體的語句序列后,函數的這次調用就執(zhí)行結束,隨之將控制返回到函數調用處繼續(xù)執(zhí)行。
(2)函數的返回值是通過執(zhí)行return語句時,計算return之后的表達式值而獲得的。如果函數不提供返回值,則return語句不應包含表達式。
(3)如果函數有返回值,則應有確定的類型,并在函數定義時指明。同時,return語句的表達式類型應與函數定義中指明的返回值類型相一致。
(4)為了明確指明函數不提供返回值,建議在函數定義時,在函數名之前寫上void。并在這樣的函數體內,所有的return語句都不應該帶表達式。
6.3 函數說明
C函數都是外部的,一般來說,任一函數都能被其它函數調用。而一個函數要調用另一個函數,應知道被調用函數的一些有關如何正確調用的信息。調用函數與被調用函數之間在程序正文中可能會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調用同一程序文件中前面已定義的函數。
(2)調用處于同一程序文件后面定義的函數。
(3)調用別的程序文件中定義的函數。
對于第一種情況,因在函數調用處,被調用函數的詳細信息已被編譯程序所接受,在函數定義之后調用前面已定義的函數,能方便地檢查調用的正確性。對于后兩種情況,這時因被調用函數的信息還未被編譯程序所接受,不能檢查函數調用的正確性,所以在調用之前需對被調用函數有關調用的一些信息作出說明。如函數的返回值類型、函數名和函數有關形式參數的個數及其類型等。這樣的說明稱作函數說明。函數說明的一般形式為
存儲類型說明符 數據類型說明符 函數名(形式參數說明表);
其中存儲類型說明符可以省缺,或寫成extern。形式參數說明表可以為空,也可以順序列出各形式參數的類型,同樣也可以順序列出各形式參數的類型和形式參數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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