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解讀
《教育督導問責辦法》(下稱<辦法>)是新中國歷史上首次出臺的教育督導問責文件,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
1. 對誰問責:3類對象
一是地方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二是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三是有關工作人員。
2. 誰來問責
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本地區(qū)教育督導問責工作,依法追究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單位、個人的責任。
3. 問什么責:6類情形
問責內(nèi)容主要包括以下六類情形:一是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國務院教育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二是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三是教育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四是辦學行為不規(guī)范。五是教育教學質量下降。六是安全問題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導。
4. 怎么問責:4種方式
根據(jù)不同情況,主要有(一)公開批評。(二)約談。(三)督導通報。(四)資源調整。
二、熱點解疑
政策解讀完,那么《辦法》的實施,對廣大考生有何影響呢?
1. 是不是教育行業(yè)就被打壓了?
不是。恰恰相反!
筆者認為這反而是國家更加重視教育,因此對于教育更加規(guī)范和具體!
《辦法》第七條中,強調了保護師生合法權益,是對于教師權益的保護;問責嚴重示范的教師師德,這是作為一個教師基本的素養(yǎng)。因此,考教資仍然是進入教師行業(yè)的一塊敲門磚!
2. 《辦法》和雙減落實了,教師行業(yè)會不會越來越難?
教師行業(yè)會更規(guī)范!掇k法》的實施也意味著“雙減”落地。
《辦法》第七條(二)要求加強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管理,對以下情形問責:對存在超標超前培訓、虛假宣傳、超期收費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出現(xiàn)教師師德嚴重失范、學生欺凌等危害學生身心健康情況或重大負面輿情。
也就是說:作為教師,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職,教書育人,問責是“最后一根紅線”。
3. 教師待遇會有變化嗎?
會有。而且會更好。
雖然《辦法》主要是對于教育問題的問責,但近年教師待遇日益提高。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七條第四項:教師享有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的權利。
眾所周知,教師的待遇是隨工齡增長而增長的,可以說是一份“越做越香”的事業(y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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