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教材與去年相比,總體變化不是很大,除了第5、6章有很多細節(jié)說法的變化比較多以外,其他章節(jié)幾乎沒有變化。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章
2009年教材P13頁倒數第四段內容表述有變化: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變?yōu)椤蹲詴嫀煼ā贰?/P>
說明:2009年教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2010年教材中很多地方都是直接簡稱《注冊會計師法》。
第三章
1.本章將“習慣法”三個字全部改為“普通法”。
2.2009年教材P29倒數第二段內容中間“行政處罰對注冊會計師個人來說”變?yōu)椋盒姓熑,對注冊會計師而言?/P>
3.2009年教材P29倒數第二段內容最后一句話“一般來說……刑事責任”刪除。
4.2009年教材P34第二段全部內容“1.連帶責任……所代替”變?yōu)椋?/P>
1.連帶責任(指任一被告都有承擔全部損失賠償的責任)被在一定條件下的比例責任(在非故意的情況下,每一被告僅按其責任比例承擔最終判決的賠償數額中的相應部分)所代替;
5.2009年教材P39第二段全部內容“對于……因果關系”刪除。
第五章
本章中對原來所說的“威脅”改為了“不利影響”。另外其他內容也都有很細微的變化,幾乎每頁都有變化,但是實質上沒有變化,只是換個說法之類的。
第六章
本章后面正文講解中將“直系親屬”換為了“其他近親屬”。另外,本章內容和第五章一樣,對于里面的細節(jié)和表述都和原來有所不同。同時本章還新增了第九節(jié)“審計、審閱與其他鑒證業(yè)務之間對獨立性要求的差異”。
第七章
1.2009年教材P152在(二)下面的第2點后面加了一句話:發(fā)生和完整性兩者強調的是相反的關注點。
2.2009年教材P154(三)上面最后一句話變?yōu)椤芭c之相關的計價或分攤調整已被恰當記錄”。
第十章
2009年教材P211(2)中最后一句話“如從表12-2……”,更正為“如從表10-5……”。
第十五章
1.2009年教材P360表格下面第一行變?yōu)椋?/P>
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將被審計單位的所有交易和賬戶余額劃分為多個業(yè)務循環(huán),并不意味著各業(yè)務循環(huán)之間互不關聯(lián)。事實上,各業(yè)務循環(huán)之間存在一定聯(lián)系。
2.2009年教材P384中間第9點下面(1)第一行內容變?yōu)椋?1)選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后若干天一定金額以上的發(fā)運憑證。
第十九章
2009年教材P479中的“管理層使用的關鍵業(yè)績指標可能包括以下:”改為“管理層使用的關鍵業(yè)績指標可能包括:”。
第二十章
2009年教材將P493中的表格調至本問題最后進行列示,即在P494第5點上面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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