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省轉入 在其他省取得自學考試合格成績,擬轉入遼寧省的考生: (1)向原所在省提出轉考申請,并在原所在省辦理轉考手續(xù),考生應向原所在省明確轉入遼寧省的哪個城市,在遼寧省已有考號的考生在轉考手續(xù)上寫明遼寧省的考號(12位)。 (2)遼寧省招考辦在接到其他省轉入的考生考籍檔案后,考生需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11上旬,集中辦理轉入手續(xù)(具體時間安排見遼寧省招生考試之窗網(wǎng)站www.lnzsks.com)。外省轉入的考生到遼寧省招考辦自考處辦理轉入手續(xù)需持原所在省轉出介紹信或證明信、身份證,在遼寧已有考號的考生還需持遼寧準考證。 自考考籍轉移費80元/人/次(見遼財綜[2003]478文件)。 (3)遼寧省招考辦自考處,在集中辦理考生考籍檔案轉入手續(xù)時,對在遼寧省已有考號的考生直接合檔,考生到轉入市繼續(xù)報名考試。對遼寧省沒有考號的考生,給出考生在遼寧的考號,考生持省招考辦自考處給出的新考號到轉入市報名、攝像、采集指紋后參加考試。 2、轉往外省 考生在遼寧省已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績擬轉往外省繼續(xù)考試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原考試所在地市、縣(區(qū))招考辦(考試中心)提出考籍轉移申請,并填寫考籍轉移申請表,按表中要求事項認真填寫,出示單科合格證、身份證,上交準考證,對轉出科目及成績認真核對并簽字確認,交自考考籍轉移費80元/人/次(見遼財綜[2003]478文件)。 市、縣(區(qū))招考辦(考試中心)打出考籍轉移通知單一式四份后,考生留取一份,2個月后到轉入省自考辦查詢。 3、省內轉考 (1)考生在省內某一市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績,擬轉往省內另一城市繼續(xù)考試的,應向原考試所在地市、縣(區(qū))招考辦(考試中心)提出考籍轉移申請,并填寫考籍轉移申請表,按表中要求事項認真填寫,出示單科合格證、身份證,上交準考證,對轉出科目及成績認真核對并簽字確認,交自考考籍轉移費80元/人/次(見遼財綜[2003]478文件)。 (2)各市縣(區(qū))招考辦打印出考籍轉移通知單一式四份,考生留取一份,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轉考考生信息及材料上報省招考辦自考處,省招考辦自考處給出考生轉入市的新考號,并及時通知考生轉入市。 (3)考生在每年的6月下旬、12月下旬到轉入市出具轉出市打印的考籍轉移通知單,查詢新準考證號,并報考下次考試課程。 轉入市在接受考生報考后,在規(guī)定時間報省自考處統(tǒng)一制作新準考證,并通知考生考前領取準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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