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未盡出資義務
1.股東需承擔對內補足,對外補充責任
(1)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a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jīng)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盡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1)公司有權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債權人依照規(guī)定對該股東提起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訴訟,有權同時請求該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3)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后,向該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shù)模嗣穹ㄔ簯柚С?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例題·單選題】甲以實際價值為50萬元的房屋作價100萬元投資A有限責任公司,為了逃避補足出資的義務,甲與知情的乙私下達成協(xié)議,由乙購入甲在A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公司可以要求甲繼續(xù)履行出資義務,乙承擔連帶責任
B.公司可以要求甲繼續(xù)履行出資義務,乙承擔補充責任
C.公司不得要求甲繼續(xù)履行出資義務,只能要求乙補足該差額
D.公司既不得要求甲繼續(xù)履行出資義務,也不得要求乙補足該差額
【答案】A。解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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