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陶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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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以掛號信將條款{2}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同時附寄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說明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成績并加蓋公章)的原件;2)身份證復印件。
每次考試成績發(fā)布后一個月內(時間以郵戳為準!)。
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考委會辦公室將核查結果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郵政信箱30-14
上海市 華山路1954號,200030
電話:021-52583311轉0分機
傳真:021-62932756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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